2022-04-12 16:40:41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gs.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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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子,各占份额为50%、20%、30%。三人约定房子由甲、乙两人暂住,两人每月支付丙1000元,直至丙提出使用该房屋时止,其他事项未作定。居住五年后,甲、乙拟花费10万元重新装修该房屋,并要求丙支付一半的装修费用5万元。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支付款项。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不同意装修房屋。故甲、乙无权要求丙支付装修款项
B.甲、乙两人可以共同决定是否进行装修
C.装修事宜当经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
D.甲,乙只能要求丙支付3万元装维费用
【答案】A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A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题意,三人约定房子由甲、乙两人暂住,两人每月支付丙1000元,直至丙提出使用该房屋时止,其他事项未作定。丙不同意装修房屋。故甲、乙无权要求丙支付装修款项。A项正确,D项错误。
B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题意,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子,各占份额为50%、20%、30%。甲、乙的份额共有70%,超过份额三分之二,甲、乙两人可以共同决定是否进行装修。B项正确。C项错误。
因此,选择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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